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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速新增“电子警察”!具体点位→

文章摘要 8月5日,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发布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8月5日,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发布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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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拟新增启用61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在高速公路及其延长线机动车超速的,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中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倒车、逆行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十的处警告处罚,并计0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计0分。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6、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7、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9、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10、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1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12、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13、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14、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1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16、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17、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18、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19、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20、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2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2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23、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24、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2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2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28、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29、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30、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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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提示,行经上述路段的广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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